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17年招聘教师
公告
一、学院简介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是在我省水利水电中职教育发展60年的基础上,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云南省水利厅主管,业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为水利部文明单位。
学院经过精心筹建,于2016年正式成立并开始招生。学院下设蓝龙潭和富民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700亩。蓝龙潭校区位于昆明市盘龙区蓝龙潭兰黑路13号;富民校区位于素有昆明市山水园林卫星城之称的富民县城(距昆明市区,交通便利)。学院功能设施设备齐全,拥有崭新和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
学院以水利水电类专业为主导和特色,下设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4个系23个专业,建成67个校内外实验室实训基地,专业建设和行业发展紧密结合,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之路,以面向行业、面向基层、服务“兴水强滇”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目标,着力培养水利水电建设、运行、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学院发展,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教师,引进教学部门及学生处负责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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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专业教师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路与系统
| 应届毕业生
|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测绘类专业教师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项目管理、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测绘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
| 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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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门及学生处负责人(专业技术岗位)
| 6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水利、电力、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熟悉高职教育规律,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相应岗位的理经验;教学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研教改课题;2.校级及以上精品(重点)课程建设;3.专业课程标准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
| 具有水利类高职院校管理经验者优先, 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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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资格审查
请符合条件者将简历及有关证件扫描件和近期彩色照片等材料发到学院人事处邮箱(543643795@qq.com),简历上必须注明应聘岗位。
3.统一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
4.考核
5.体检与考察
6.公示
7.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接到通知的应聘者,请携带有关证件、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到指定考点。
2.应聘者经录用后,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原件,以上材料若有虚假,取消资格。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22518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兰黑路13号
邮编:650201 电子邮箱:5436437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