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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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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1-11-02 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量:

按照《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附件1)。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组织实施: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二)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9:00至15:30

(三)地点: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富民校区综合办公楼人事处A312室(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

(四)联系电话:0871-65225187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

(二)准考证。

(三)考生本人填写的《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提供的党员证明原件。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对资格复审材料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871-65225187)。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考生必须亲自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诺其真实性,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审核考生所提供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准确并复印存档,提出审核意见并登记审核结果。

(三)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并在其《准考证》原件上填写“资格复审通过”字样并加盖人事处公章。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不予通过,并当场说明理由。考生必须凭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遗失不予补办,也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对复审材料进行补充。若补充材料证明考生符合岗位条件,予以通过资格复审。逾期未补充材料的,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准备彩色打印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入校时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体温异常人员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疫情防控小组安排医生作进一步检查,检查通过者方可进入学校,未通过者按有关规定处置。陪同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学校。

3.考生接受资格复审。一次复审一人,提交彩色打印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登记备案。工作人员与考生间距大于1米以上。其余考生在室外排队等候,间隔1米以上。工作人员及考生佩戴口罩。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审核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得予以岗位条件无关的理由给予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拨打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纪检处电话进行举报(0871-68863335)。

资格复审后的面试等后续工作,请考生密切关注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ynszy.net)“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公告。

附件1: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pdf

附件2: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