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应服务”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应服务
2.2.项目编号:YNYCZB2023070
2.3.招标人: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2.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预算资金:约12000000.00元/学年
2.7. 服务地点: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2.8.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学年(合同一学年一签,每学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师生、食堂餐厅管理方反馈情况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价合格后方续签下一学年合同;服务期内出现相关安全事故或年度测评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作出赔偿),因违背投标承诺或违反合同约定,被终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本项目评审综合排名顺序增补入围供应商,无法增补则重新组织招标。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食品安全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供货价格不超过同期市场价格,如因中标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件及涉及所提供的食材对师生健康有影响,由中标单位负全责,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2.10.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设七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各标段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获得供货服务商入围资格,其余投标人按评审后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作为备选供货服务商。
标段
标段名称
备注
A标段
米、面、油
B标段
鲜肉类
猪肉、鱼肉等
C标段
冻品类
能满足食堂需求
清真类需满足穆斯林饮食规约
D标段
时鲜蔬菜类
E标段
早点类(米线、面条、饵丝等)
F标段
干货、调味品、一次性用品及蛋禽类
G标段
清真食品类
主要为牛肉、鸡肉
3.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第三方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5)、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此项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标段: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备粮油产品经营资质,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2)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须提供近3年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4)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B标段:
(1)投标人为屠宰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具有对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非屠宰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屠宰单位的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具有对应经营范围)
C、D、E、F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G标段:
(1)投标人非屠宰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屠宰单位的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清真食品准营证》(需具有对应经营范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7日09:30时至 2023年12月13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邮件形式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出)。
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附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4、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95157725@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中须注明报名项目名称、标段、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注明的,造成无法或延迟接收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4.3、招标文件获取费用:¥600.00元/标段(招标文件一旦售出,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4.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为网银转账(由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出),需要发票的可于项目开标结束后至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开具。
4.5、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5 6793 207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13室)。
5.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1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有效期20日历天。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地址:昆明市富民县黄职段西50米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158870889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13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98727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