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西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与我校双方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5月10日解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你司尚有大量物品没有搬离、长期无理由占用我校场地,也没有办理腾空手续,导致我校合法权益受损。
限你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原租赁场地内的属于你公司及你公司带来的一切财物清理搬走,将现场恢复原状(或恢复干净整洁),并按照租金标准与我校结清场地占用费及违约金等一切费用。逾期不清理的,视为你方放弃对场地内财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我校有权自行处理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你司拒绝搬离对我校造成的包含租金、场地占用费、清场、处置、起诉等一切损失,将由你司承担。
特此公告。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