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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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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商铺招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9 发布人: 浏览量: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商铺公开对外招租,本项目已报教育厅并批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组织(以下简称:竞租人)参与竞租。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商铺招租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YNYCZB2024021

2.3.招标人: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2.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期:项目租期为三年,至2027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内,接受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及考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2.8. 招标内容:

(B)—校内保障性商铺

标段名称

序号

资产名称

使用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值(租金)(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经营范围

(B)—校内保障性商铺:理发店

1包

富民校区8号宿舍12号商铺(5#商业)

49.69

27432.00

5000.00

合同金额的10%/年,一次性缴纳三年

理发店

(B)—校内保障性商铺:烘焙店

2包

富民校区9号宿舍14号商铺(6#商业)

63.39

39552.00

5000.00

合同金额的10%/年,一次性缴纳三年

烘焙店

注:1、经营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允许竞租人竞租多个项目包(须按参与竞租的项目包分别编制、提交竞租文件),但不得兼中,评审时按项目包顺序评审,已中标的竞租人不得再中标其余项目包。

3、若参与项目(一次)已缴纳保证金的,可延用至二次。

3.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若竞租人为企业:

1、竞租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此项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若供应商承租过采购人经营性房产-商铺,且存在未履行或未按时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行为(例如在本项目开标前仍存在拖欠采购人租金、水费、电费、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按时按要求腾空搬离等纠纷),不得参与本项目招租。(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若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则取消成交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

1、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若供应商承租过采购人经营性房产-商铺,且存在未履行或未按时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行为(例如在本项目开标前仍存在拖欠采购人租金、水费、电费、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按时按要求腾空搬离等纠纷),不得参与本项目招租。(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若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则取消成交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若竞租人为个人:

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若供应商承租过采购人经营性房产-商铺,且存在未履行或未按时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行为(例如在本项目开标前仍存在拖欠采购人租金、水费、电费、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按时按要求腾空搬离等纠纷),不得参与本项目招租。(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若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则取消成交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时至 2024年7月16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诺书》内容,将被拒绝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邮件形式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出)。

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竞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将:

供应商为企业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附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 4、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5、《承诺书》。

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4、《承诺书》。

供应商为个人的:

1、身份证(复印件)。2、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3、《承诺书》。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95157725@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标段、包件名称信息、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个人姓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未按上述要求注明信息、提供资料不全的,造成无法接收或延迟接收招标文件影响竞租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获取费用:¥600.00元/包(招标文件一旦售出,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4.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为网银转账。竞租人为企业的,由公司基本户转出;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的,由经营者/个人账户转出。需要发票的可于项目开标结束后将开票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95157725@qq.com开具。

4.5、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5 6793 20758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市花园6幢6楼613室)

5.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市花园6幢6楼61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招租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有效期10日历天。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158870889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市花园6幢6楼613室

联系人:高工、赵工

联系电话:17387016032、1898727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