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省 教 育 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好高等学校党委书记
颁发大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制度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高校实行党委书记签发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的有关要求,明确颁发范围、规范颁发程序、压实工作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高校要切实把“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贯穿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把学生体质健康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核心保障作用,把高校党委书记签发大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制度,作为激励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培育体育精神、涵养体育道德、塑造体育品格、形成良好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的有效手段,不断提升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成立由党委书记牵头的学生体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统筹推进体育教
学、课外锻炼、体质监测等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良好率,举办和参与体育赛事活动情况等指标纳入对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年度职责考核指标体系。
(二)严格体质监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监测结果
及时录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平台,确保体质健康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各高校要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化、智能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室,常态化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定期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结果运用。
(三)明确颁发标准。各高校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标准,根据本科生连续 4 年、专科生连续 3 年体测成绩以及体育竞
赛成绩、参军入伍等综合因素确定优秀、良好等级。因伤、因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等级。拟确定优秀、良好等级的毕业生名单需在校内公示,经公示无误后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四)规范颁发流程。云南省大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模板,各高校统一制作发放。体质健康优良证书需加
盖学校公章和校党委书记印章。获得优秀等级的毕业生代表,由学校党委书记在毕业典礼或体育文化节等参与人数众多的公开场合统一颁发;获得良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由各院(系)负责组织颁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体质健康重要性,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健康第一”的校园
体育文化氛围,引导、激励大学生广泛、主动参与体育活动。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高校需保障体育教师配备、场地设施建设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学校党委书记签
发大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等级证书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高校要对大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做好归档管理,保证“公开、透明、真实”。对在测试、评定和颁
发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以及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高校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 2025 年度大学生体质
健康优良证书颁发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 系 人:李华海
联系电话:0871-65141471
附件:云南省大学生体质健康优良证书(样本)
云南省教育厅
2025 年 3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