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活动是学院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研水平和对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制定本办法。一、教研活动的内容
(一)政策文件学习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学校各项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转变教育观念,牢固树立“德育优先、能力为本”的教学思想。
(二)专业建设工作
进行专业群和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研讨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设置及专业培养计划改革问题研究等。
(三)课程建设与研究工作
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研究编写课程标准(大纲)、研究选用各门课程教材、教学参考书,组织力量编写讲义、教材、实训教程等教学参考书;开展教法研究、学法研究、教学手段研究;研究课堂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方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研讨,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与创新能力等。
(四)实训基地建设。研究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实训耗材申报与管理等。
(五)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团队建设规划,传、帮、带活动,老带新活动,共同协助青年教师成长,组织课程试讲活动、说课活动,组织各类专项培训活动等。
(六)教学检查。协助教务处开展检查教师的备课、上课、授课计划执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情况,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考评等。
(七)其他专项研究活动。如创新创业活动研讨、听专题报告和讲座、组织公开课、技能竞赛团队组建、校企合作等。
二、教研活动要求
(一)主题内容
1. 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1)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要围绕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合理安排课时,强化实践环节比例,结合“1+X”证书培训,深入推进课证融通,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契合新时代教育发展理念、凸显专业发展特色、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2)教学改革:针对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师资水平等专业建设进行教研活动。组织编写、修订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改进学习过程管理和评价等;开足开齐公共基础课程,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注重品格教育,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加强社会主义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强化劳动教育内容,课程设置要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注重专业能力,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设置课程内容要契合产业发展的最新要求,体现产业、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要求,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2. 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上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教学水平、青年教师培养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3. 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开展相互听课评课、教学检查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二)组织要求
1. 教研活动组织以教研室(专业群)为主,并鼓励跨教研室(专业群)、跨院部交叉进行。可以采用集体备课、讨论研究、学习观摩、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教学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2.教研活动须严格按照《教研活动计划表》开展。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后,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3.教研活动要精心组织,主题明确,过程规范,每次活动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兼职教师要参加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4. 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上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教学水平为目的的教研活动;各教研室(专业群)做好教研活动考勤记录,交由人事处进行统计;每人缺勤1次,从二级学院(部)考核绩效经费中扣除100元/人。
(三)管理要求
1.报送教研活动计划。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各教研室专业群)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重点,结合本教研室专业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填写《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2.做好教研活动记录。每次教研活动安排专人如实填写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2),要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教研活动记录要在教研活动结束一周内交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存档,每学期期末装订成册,教务处组织抽查。
三、 教研活动的形式
业务学习、教学研究、集体备课、专家讲座、专题讨论会、经验交流会、教师互相听课评课、教学评议、各类教学检查、座谈会、评学、评教活动、公开课及教学观摩活动等。教研活动的形式应根据活动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采用。
四、教研活动督导与考核
(一)督导
1.由教务处牵头,各院(部)(专业群)协助对教研活动加强督导,关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2. 各院(部)主任主持并参与本系部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同时填写《教研活动督导记录》(附件3),学期末装订成册,各院(部)备案作为考核依据。
3. 教务处根据各院(部)报送的《教研活动计划表》,抽查各专业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每学期对每个专业及教研室抽查不少于1次,填写《教研活动督导记录》,每次督察结束后及时反馈给院(部)并将《教研活动督导记录》交教务处备案。
4. 各二级学院(部)院领导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
(二)考核
各二级学院(部)应加强教研活动组织、检查和考核,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专业、教师教学业绩的年度考核。
学校将各二级学院(部)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二级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院(部)二级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