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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 学年校级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4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 2023-2024学年度校级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先进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不含团干部)

3.单项奖(感动校园人物奖、最佳职业形象奖、见义勇为奖拾金不昧奖)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有创造性地开展本班学习、生活以及文体活动;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班里没有重大的违纪现象发生;严格履行教学日志的记录工作,无大面积迟

到、早退、旷课现象;班干部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努力营造团结、守纪、好学上进、友爱互助的良好作风。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无补考,且在班级成绩排名前20%的前提下,主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分和日常表现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不含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无补考,且在班级成绩排名前50%的前提下,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吃苦在前,以身作则,处处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社会实践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倾向于学生对班级和学院的贡献。

3.单项奖(感动校园人物奖、最佳职业形象奖、见义勇为奖拾金不昧奖)

(1)感动校园人物奖。在校园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突出事迹,自强不息、勤奋学习,能够带动班级和学院文明风气。(2)最佳职业形象奖。文明有礼,尊重他人,形象举止大方有度,能体现出当代青年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3)见义勇为奖。敢于伸张正义,积极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不法行为作斗争,主动维护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事迹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受到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公开表扬(如写感谢信、媒体报道等)。

(4)拾金不昧奖。在生活学习中,积极传承民族良好的传统美德、社会高尚品德

三、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

先进个人: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学生组织提出申请,填写《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班级、学生组织按评选条件、程序和名额完成民主评议推荐,并汇推荐总名单报所在学院。

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按评选条件、程序和名额择优推荐。并填写《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申请表》

(二)审核

各学院分别进行汇总、评定、审核,同时将拟推荐名单公示一天无异议后,将《审批表》、《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三)学生处复核、公示学生处复核申报材料,并向全校师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班

四、名额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占各学院 2022、2023 级班级总数的 20 %(小数点四舍五入)

(二)三好学生:每班推荐2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2名(不含团干部: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四)退役复学的在校学生,满足无违纪、无补考条件的,可享受当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或是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占班级名额数)。

(五)单项奖:感动校园人物奖和最佳职业形象奖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每学院每项不超过5名。见义勇为奖和拾金不味奖视学生具体情况定,没有符合条件的情况无需报送。

五、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于 2024 年10月 25 日以前(申请审批表、学院报告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六、相关要求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感动校园人物奖和最佳职业形象奖原则上不得兼得。

(二)评选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学生学习成绩、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类先进评选主要参照上一学年综合表现,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期末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任何先进个人评选。

(四)专项奖报送要有相关材料支撑,报送时另附(纸质打

印)。

(五)报送材料严禁涂改,材料涂改视为作废,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视为放弃。

(六)体育与健康课程(体质健康监测)不达标者不得参评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