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心机房由图书档案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专人管理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来访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须经图书档案与信息管理中心同意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并做好记录。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在机房内随意触摸设备、拍照或录像。
第二条 每日定期检查机房内烟感、声光报警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气体灭火设备及消防控制线路,确保其运行正常;离开时要检查灯、窗、门等是否关闭好。
第三条 进入机房的人员要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内吵闹、吸烟、吃零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进入,严禁在消防设备周围堆放杂物,避免对机房设备构成威胁。
第四条 每季度定期检查机房配电柜、UPS设备、精密空调的运行状况,监测输入输出电流、电压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及声、光报警。监控电池间运行环境。
第五条 每日定期对机房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六条 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架各种供电线路。
第七条 防雷接地系统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每年由防雷中心对机房防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测。
第八条 本制度由图书档案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图书档案与信息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