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校网络信息安全,规范和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力量及时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在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应急处理部门和各级部门的安全责任,共同提高我校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水平。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信息、跟踪研判、科学决策、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防范为主,加强监控。广泛宣传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切实落实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对校园网络系统舆情监控。
(四)适用范围
本规范所称的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校园突发网络舆情、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的,致使我校声誉形象受损,影响学校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网站遭受攻击、业务中断、系统瘫痪等严重影响的事件。
二、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类别和级别
(一)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类别
根据发生原因和机理的不同,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网络舆情类事件:指由病毒感染、网络攻击、非法入侵等造成我校网络信息系统中断或瘫痪;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恶意造谣败坏学校声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等事件。
故障类事件:指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等事件。
灾害类事件:指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二)网络突发事件的级别
按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⒈特别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I级)。指扩散性很强,危害性极大,造成我校网络大面积瘫痪或严重影响我校声誉及安全稳定,衍生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⒉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Ⅱ级)。指扩散性较强,危害性较大,造成我校网络部分瘫痪或影响我校声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⒊较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Ⅲ级)。指基本无扩散性,危害性较小,发生在我校个别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⒋一般网络信息安全事件(Ⅳ级)。指无扩散性,危害性较小,发生在我校个别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的统筹领导与协调。
组 长:马志宇(党委书记)
黄海燕(校长)
副组长:蔡林礼、唐朝栋、刘锁富、江尚军、林玲
成 员: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简称网信办),办公室由宣传部和网络信息技术中心组成,图书档案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⒈控制事态发展,防控事态蔓延。事发部门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防止事件蔓延。
⒉快速判断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尽快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根据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初步判断事件的影响、危害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⒊及时报告信息。事发部门在先期处置的同时按预案要求,及时向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件信息。事件信息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发生事故的网络信息系统名称及运营单位、地点、原因、信息来源、事件类型及性质、危害和损失程度等。
⒋做好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的记录和证据留存。事发单位在先期处置过程中应尽量保留相关证据,采取手工记录、截屏、文件备份等手段,对事件发生发展、处置过程等详细记录,为事件调查、处理提供客观证据。
(二)应急响应及事件处置
1.启动应急响应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基础上,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召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基本响应程序,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协调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研判事件级别、影响范围、发展趋势,根据研判结果启动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根据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布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对于特别重大或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需报请校长办公会,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制定相应应急处理方案。对于较大或一般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集各相应部门,制定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实施处置方案
在本预案启动后,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具体指挥我校特别重大、重大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协调各部门做好较大、一般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中,学校网信办组织协调学校各部门引导网络舆情、实施应急保障工作,落实网络信息应急处理安全责任;召集各成员及相关部门拟定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方案;组织落实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布预案响应等级,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事故整改工作。
宣传部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控、收集及分析,及时上报重要信息;根据网络舆情发展情况,拟定网络舆论引导意见;根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展程度及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负责新闻发布工作,起草新闻稿和情况公告,及时、准确、客观报道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网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分析查找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原因,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的技术指导意见;根据该技术指导意见,联合拟定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处置方案;根据网络舆情,封堵校园网络有害信息;查封存在风险及有害的域名、IP地址、电子邮件。
学生处通过网络舆论引导队伍,积极引导正面网络舆论信息传播;引导在校大学生传播积极、正面的网络舆论信息,监测、控制有害网络舆情传播;开展网络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舆论观。
安全保卫处对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及安全稳定的不法分子,联系上级公安机关予以帮助。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单位,根据前期处置及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配合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施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⒊应急结束
在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已基本完成,次生灾害基本消除,风险得到控制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五、善后处置
(一)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恢复、整改或重建方案,报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实施。
(二)调查评估
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同事发及相关部门,对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确定责任人。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的过程和结果向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备案。
六、监督检查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执行本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预案操作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部门和负责人,将会同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